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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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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随着天气变暖
外出务工、春季耕种
人们又开始忙碌起来了
各种交通违法现象也随之增加
为深入推进交通安全“春季行动”
紫云公安交警
坚持以宣传先行为切入口
深入辖区学校、乡镇等
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
扎实开展春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切实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宣传进校园 互动问答送安全
为进一步增强中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提升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青少年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4月8日下午,紫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猴场镇派出所走进猴场中学,以“知危险会避险”为主题,将交通安全知识带入校园,为学生开展“摩电”交通安全教育课。

宣传警员针对中学生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这一普遍现象,重点强调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未考取摩托车驾驶证严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以及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存在的隐患,告诫同学们不要因为图一时的方便或追求刺激的心理将自己的安全置于不顾;同时,通过播放发生在辖区内发生的驾驶摩托车的交通事故视频,用一个个贴近生活的例子让同学们更直观的感受到交通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危害之大,也提醒同学们在日常出行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闯红灯、逆行、飙车炸街、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发生。


为增加教育课堂趣味性,通过交通安全知识问答互动,发放交通宣传礼品,用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学生们知晓参与交通行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知危险会避险,文明安全出行”。使学生们在愉快的氛围中学到了交通安全知识,为今后交警与学校共同开展更多类似活动奠定坚实基础,也为校园交通安全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最后,鼓励学生通过“小手拉大手”,将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带动亲友一起遵章守法、文明出行,共同为构建和谐校园交通安全防护网发挥积极作用。

巧借“赶集日”筑牢交通安全网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春季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全力预防和减少春季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期,紫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乡镇派出所、特巡警大队及乡镇政府利用群众赶集的有利时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宣传警员走进乡镇赶集点,向摊贩、赶集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积极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重点讲解酒驾醉驾、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机动车、电动车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的危害,引导群众在日常出行时,要切实绷紧“交通安全弦”,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入手,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宣传民警民警还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的方式,结合辖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重点剖析酒驾醉驾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严重后果。 通过“赶集”日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为筑牢预防交通事故、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月春风暖,平安进乡村。为切实提升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紫云公安交警组织警力,深入田间地头,茶园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每一位村民身边。


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面对面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形式,提醒他们忙春耕时,莫忘交通安全。


针对农村地区居民出行特点,民辅警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方式,剖析事故成因、讲述危害后果,阐明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驾驶人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安全知识进校园 筑牢安全防护墙
为筑牢农村校园周边路段交通安全,保障师生上放学安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4月8日,紫云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火花镇派出所到辖区江纳小学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护墙。


民辅警结合学校周边交通环境,重点围绕如何安全过马路,如何规范乘坐车辆及“一盔一带”、“酒驾醉驾”安全常识向大家进行讲解。要求大家一是过马路务必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乘滑板车等过马路安全常识,学会“知危险、会避险”。二是乘坐汽车要系安全带、不将头手往窗外伸,拒绝乘坐违法车辆(超员、无牌无证等)及农用车、三轮车等非载人车辆,并深刻剖析乘坐违法车易造成的危害;三是牢记“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及“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并希望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当好交通安全知识的传话筒,把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带动家人共同遵纪守法,文明出行。
最后,叮嘱同学们不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更不能骑摩托车、电动车,教育学生从小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文明出行良好习惯,杜绝和抵制不文明行为,做一名合格的交通参与者。
安全驾驶不在一朝一夕
而是长长久久
紫云公安交警希望
每个人都把安全放在首位
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
共创安全、畅通、有序的
道路交通环境
作者:张鹏 编辑:张小维 责任编辑:陈泽赟 终审:谭力











